一要看当地土地政策有无变化,二即使有变化你们家人任然对那块土地享有一定的权益,你可以拿着原来的土地证去当地的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更换,看土地的的使用权的变化情况,被公用肯定会有一定补偿。
如土地使用权没有变动,那户人家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可以协商或当地村委会,实在不行就上法院解决,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登记记录,如果还有登记,可以拿到赔偿。如果没有记录就没办法了,已经过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44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土改时发放的土地证,现在是否仍然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土地改革时颁发的土地证到底有没有效(用)?不要以为这是小事我们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时常遇到,甚至由此引发了许多信访问题纠纷。一是要地一分为二地回答问题;二是要实事求是地看待问题;三是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1.经历1953-56年的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村土地所有制已经发生根本变化,土改时的土地证和相关的土地契约都不再有效。
2.虽然土地证不再有效,但一直由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等农民依然有使用权。
3.一直由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农民(居民)依然可以沿用,但在期间发生过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的,要着重历史过程,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处理,不能不顾现行法律法规全部翻旧账。
一要看当地土地政策有无变化,二即使有变化你们家人任然对那块土地享有一定的权益,你可以拿着原来的土地证去当地的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更换,看土地的的使用权的变化情况,被公用肯定会有一定补偿,如土地使用权没有变动,那户人家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可以协商或当地村委会,实在不行就上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