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如果出交通事故要扣分吗
要扣押驾驶证的,有的情况还要扣押行驶证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在事故责任划分还不明确的情况下,交警都是先扣押事故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然后在调查、勘查、取证、做笔录等工作结束后,再根据双方的违法情节,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下达的3个工作日后,如果没有吊销驾驶证的情节,就应该返还证件。车辆没有被伤者一方保全的,应该返还扣押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