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是违法行为,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我国宪法、民法以及刑法等法律中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特别是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你的房东如果是真的扔掉了你的东西,那么他属于非法破坏你的个人财产,侵犯了你的合法财产。
我要说的是这是轻的,你的房东要承担的不仅仅是民事责任。房东私自打开你的房门,拿走了你的东西。已经构成了偷窃或者是盗窃罪(如果你的物品价值超过2000元的话,他将构成盗窃罪),不管他是扔了还是据为己有他都构成了盗窃罪。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东西的去向。
处于同情和气愤(我也是外地人,也在北京租房住。这样的恶房东,真是欺人太甚了!),我想给你点建议,有点“阴”。呵呵。
你可以想办法,尽量用卑微或者低姿态跟房东谈话,然后呢想办法录音;如果录音成功,这将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我想,这些东西房东肯定没扔,他肯定昧起来了。你要想办法证明他已经据为己有;就算是他真的扔了也没关系。因为他侵犯了你的合法财产,无论你是想调解或者是起诉,主动权都在你手里!
不要怕,相信正义会站在你的这边的!
不算。租户违约在先。不回来人家还不能租了?
房子是房东的,是可以移动违约租客财产的,但不能扔。。。
可以索赔,协商不成,可以打110报警。。。
前提是你能证明丢了哪些东西
必须违法,让他赔偿,也可以砍他一刀。
房租到期没有联系你,私自拿你的珍贵东西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房东把东西还给你,要是房租没交清补给他。这样他还不肯还你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