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民营企业惯例:一周内离职者无工资。 2、既“面试时经理就说明”“超3天就有工资拿”,经理有责任向下级经理安顿给你辞职工资。 3、“我的意思”“让干收银员就继续干,做服务员我不干”。既如此,闹什么离职结算?直接向经理提要求——干收银! 4、问经理:为什么调离收银岗位?是长期调离还是短期缺人?哪一点有问题不让干收银员? 5、如果你爱收银这个岗,想干,自己又没什么问题,努力向经理说明你的理由,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说不定经理会继续让你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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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法辞职的当天,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辞职证明的同时应当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就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