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行为不合法。
你们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散销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态液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帆掘物使用情况的监督。”的规定与他们讲道理。
不合法
1、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法律是规定集体所判悄有的,用于集体公共利益发展,但湖北省规定70%要交给被征收土地农民手中)
2、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全额交给被征地农民举迅手中
3、各地的正冲此补偿标准不同,如湖北黄石市为例(地级市),土地补偿1.98--2.13万元/公顷*10倍;安置补助费1.98--2.13万元/公顷*12--15倍;青苗费就是1.98---2.13万元/公顷。
土地槐早补偿是给土地所有人的,安置费是给耕地使用人的但是可以有集体统一安排使培如用。你们要分要等安置费到集体账上后才能铅中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