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社保离婚时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4-10-22 11:24:4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
13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2:

社保属于缴纳的本人不是共同财产

回答3:

社保本来就是属于自己个人的吧?

回答4:

不属于、属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