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消防部门方面的取证要求,目前好像是取消了,具体要看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安监总局令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里面没有此要求。
公安部61号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此处的“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属于此类。有些地方的消防局是要求的,所以你可以咨询当地消防部门。
希望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
有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证 可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