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港澳通行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再次签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入境香港禁运/受管制物品:
常见的禁运/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枪械、弹药、武器、爆竹烟花、战略物品、未经加工钻石、动物、植物、濒危物种、电讯设备、野味、肉类、家禽、蛋类及配方粉。
旅客如没有有效牌照、许可证、卫生证明书或书面准许而把上述物品带进/带离香港特区,可遭检控,而有关物品亦会被检取及充公。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香港海关-禁运/受管制物品
出国才需要办理签证,去香港需要办理的是签注,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就可以办理。
一、赴港澳的签注种类共分位5种:
L签注(即旅游签注,必须随团进出,有效期14天);
S签注(即商务签注,持证人可在3个月内多次往返两地之间,每次可停留14天);
T签注(即探亲签注,该签注分位三类:一个月一次,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三类);
G签注(即个人访问签注,可申请一次或两次进入香港澳门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7天);
深圳户籍居民可办理“一签多行”签注,一年内不限次数。
二、香港签证需要的手续和流程
1.受理机关: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4.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两张一寸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6.特别提示: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