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本意为存货生产耗费,但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因素造成对这部分“价值”的耗费,不应该归属存货生产成本部分。第一句话和第二句话要连在一起看。再简单分析就是:A可以入成本,但A的一部分因为某些不可抗力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另外,A是带着原本目的:生产存货发生的,而非因自然灾害诱发)所以入费用。这里我用A表明两句话主语连贯,意义相通。三项成本是以最终是否达成原本目的来确定费用归属问题。
另外,依楼上答者的回复理解此话恰好,并对疑点作解释:您问:“什么自然灾害会影响企业发生上述三项成本?“答:“上面已经提到(死前提)三项成本本意用作存货生产,故不存在您的那种疑问。”再答:“若存在,即为,为保护已经生产出的车间在产品,产成品。车间/公司人员发生了了与上述三项成本,达到了有益于使存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举例:A生产救灾仿销败雨棚,因某日厂房侧面漏雨,班长组织人员随即用在产雨棚挡住漏雨缺口,过程耗用雨棚,人力抢灾,射钉枪等设备(折旧)保住了正在涂漆晾干的雨棚存货。这个很不恰当的例子提出一个问题:对“有斗简助于”达到可使用状态,即可理解为生产,也备颤可理解为促成,保护。这时归类为:成本
如车间线上有在产品100,000元,其中直接材料50,000元,直接人工30,000元,制造费用20,000元。尚未生产完毕入库,故在账上反映为"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后因发生自然灾害,在产品全部毁损。这时要将该部分成本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108,500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50,000
贷: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30,000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
再如,兄乱伍上述在产品被仓库保管员全部盗用,经查实,要由其退还全部赃款:
借:其他应收款——仓管员XXX 108,500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50,000
贷: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30,000
贷陪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
以上假设生产领用的材料已全部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且认证抵扣,税率为羡或17%,故应将进项税额50,000*17%=8,500转出
1、直接材扒码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实都属于“生产成本”,是存货类科目。
2、只有为了生产正常消耗的原料、人工和费用才能计入该类科目。
3、如果不是正常消耗,要计入费用,不能计入存货(譬乱此孙如,原有原材料10000份,本来可以生产10000件成品的,但其中2000份由于水灾损毁,最后只能生产出来8000个成品,则只有8000份原料计入“直接材料”,剩下的2000份计入营业外支出)(另例: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哗链,2000份不是水灾损毁而是管理不善丢失,则计入管理费用。总之,都不能计入直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