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当你提交好辞职报告,如果单位不批准的话,你仍在需要继续在公司上班,做好自己的交接工作,到30天之后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如果单位仍然不同意的,你可以要求仲裁!
员工离职公司必须全额的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不可扣押工资,不然就属于违法了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