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男方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男方的法律义务。
至于改姓问题,改为母亲的姓氏在法律上并不反对,也就是说如果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的话,您有很大的机会能够胜诉!但各地的判决理由并不相同,如果依据风俗习惯的话,这个问题还是值得考量的,所以还是建议与男方充分协商。
您可以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9条的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首先,夫妻离婚后,一方可能为以后的家庭生活或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让孩子改姓,这样做是合情合法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小孩姓氏变更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时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问题的批复》,在离婚后就小孩姓名变更应在父母协议一致时公安机关才给予办理。所以,离婚夫妻在给孩子改姓时需要注意应进行必要的协商,擅自将孩子改姓的做法显然不妥,但另一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其次,
抚养、教育孩子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能以任何借口不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就是说,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离婚后孩子改姓就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父姓改为母姓,而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先和孩子父亲商量,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