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失踪,可以去报案吗?报案的条件是什么?

2024-11-20 10: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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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口失踪需要具备报案的条件如下:

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回答2:

回答3:

  失踪超过24小时,就可报失踪人口。失踪超过24小时以上,可向各县市警察局报案。

  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符合下列项目之一算失踪人口
  (一)迁出未报或未按址迁入
(二)随父母或亲属离家
(三)离家出走
(四)意外灾难
(五)迷途走失
(六)上下学未归
(七)智障走失
(八)精神异常走失
(九)被拐(抱)走
(十)海难、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