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可以私自转让共有财产的,但是你这种情况分几种情况考虑:
如果房屋只有一个人名字,但是是多人共有,这个人如果卖了的话(房屋过户),一般情况下,房屋是不能追回的,这个人要对其他共有人承担责任;
如果房屋是多个人名字的话,房子就过户不了,这个人要对买房人承担责任。
总之,买卖合同 有效,但能不能过户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共有人不同意,不可以私自卖房。房屋共有人不同意的,其他共有人私自卖房无法过户,同时也构成侵权。
可以起诉要求分家析产,并且不同意卖房的可以让其选择,要么要房付给其他人折价款.
房屋共有人不同意,不可以私自卖房。
有关房屋共有人不同意,私自卖房的规定如下:
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一方私自卖房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为有效。条件有:
(1)买方购买时是善意的;
(2)合理价格;
(3)完成过户。
备注:一方私自卖房无效的,买方应当保护自己的权益即卖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有共有人的,该房屋属于共有人共同所有,房屋共有可以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处分房屋时,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意见不一致时,依占房屋份额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各个共有人不得各行其是。在按占房屋所有权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做出决定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份共有人行使权利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损失。按份共有人在转让其房屋所有权份额时,不通知其他共有人,不保证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其转让行为无效。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不允许个别共有人独享房屋所有权。对于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尤其必须全体共有人意思表示一致,个别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