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从丁字路口右转弯被直行车撞,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已经转弯被追尾,属于直行车辆全责,如果未完成转弯,则转弯车辆全责,因为根据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如果是在允许右转和直行的同一条车道被后车撞到,这属于追尾事故,后车全责!如果是你车在丁字路口右转,被左方向的直行车辆撞到,起码你的责任占主责,如果对方没有违章错误,就是你的全责,你没有尽到转弯让直行的责任,丁字路口右转时,左侧方向的直行车辆有优先通行权,右转车辆应该礼让!
转弯车辆责任大。
交通法规定执行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转弯车辆必须礼让直行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这样的时候如果车子是全险,就别争责任划分了,交警也是和稀泥,一般都让主要责任方负全责
丁字路口直行让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