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年审要带的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根据客户公司需要招募派遣员工或客户自行招募合适的派遣员工,为客户企业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并组织面试通过员工到市甲等医院办理入职体检。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需要携带: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财务审计报告》,即上一年度公司经营的情况和财务审计的情况,并且在经营情况和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上盖有公司的公章。
3、《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即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向许可机构报告公司内的劳务工的人数和工作人员的人数,以及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费的社保情况和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工的工作内容、用工期限和工作时间等情况报告。以及与每位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复印件。
扩展资料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广纳群言。现实中,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且维权困难,原因就在于劳务派遣中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性”的规定,容易被人误解。
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法及《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都对“三性”重笔着墨,试图作出明确的界定,但依然存在被反向操作或被规避的可能。
“临时性”的立法本意是岗位存续不超过6个月,实践中,却有可能把对“岗位”的限制曲解成对“被派遣劳动者”的限制,即误解为被派遣劳动者在某岗位上劳动不超过6个月。
实际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多次设定不超过6个月的同一临时岗位达到规避目的。同时,一些被派遣劳动者也不赞同法律对临时性所做的界定,认为这一不适当的规定反而砸了自己的饭碗,在没有法律规定时,其还能工作6个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现在有了法律规定,反而只能工作不超过6个月了。
“辅助性”被限定于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上。在立法者心目中,比较典型的情况属于在生产经营单位,如生产皮鞋的企业里,不承担生产皮鞋任务的保安、保洁,满足辅助性的要求,对他们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但问题是“主营业务”、“非主营业务”都属于不确定概念,容易被实际用工单位作出任意解释。有银行行长认为,柜台人员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而一般人认为,柜台人员与顾客打交道多,柜台工作应算作银行的主营业务。
“替代性”强调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替代单位里由于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劳动者。但“一定期间”到底是多长,没有明确规定,给用工单位规避法律提供了可能。但现实中,有人将“替代性”理解为,能干活就有替代性,甚至所有的岗位都可替代。
劳动者被打上劳务派遣的烙印后,往往会有“低人一等”之感,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保水平都可能少于正式员工。那又该如何解决“三性”不明问题呢?
首先,立法者需要运用立法智慧,尽可能多地通过明确列举岗位和工种的方式,化解“三性”难以用语言表述的困境。
其次,如果立法尚没有明确列举时,司法裁判必须遵循立法目的是限制而非鼓励劳务派遣,当对“三性”有不同理解时,司法裁判应选择其中的“严格”解释,以防止“三性”被滥用。
最后,用工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的角度进行考虑,善待被派遣劳动者。当然,上上之策是期待未来能够寻找到更好的用工制度来替代劳务派遣,以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人民网▬人民日报法评:劳务派遣“三性”规定之忧 、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
百度百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财务审计报告》,即上一年度公司经营的情况和财务审计的情况,并且在经营情况和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上盖有公司的公章。
3、《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即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向许可机构报告公司内的劳务工的人数和工作人员的人数,以及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费的社保情况和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工的工作内容、用工期限和工作时间等情况报告。以及与每位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复印件。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打击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共7章29条内容,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
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实际上就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
劳务派遣工无限扩大不利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缩小贫富差距 应先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同工同酬。拒绝区别对待,规范劳务派遣,抵制劳务外包,外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财务审计报告》,即上一年度公司经营的情况和财务审计的情况,并且在经营情况和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上盖有公司的公章。
3,《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即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向许可机构报告公司内的劳务工的人数和工作人员的人数,以及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费的社保情况和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工的工作内容、用工期限和工作时间等情况报告。以及与每位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复印件。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岗位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服务对象: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是因为有如下的因素的催生:
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或者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招聘开支。
2、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务公司一起完成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而劳务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工作,而在此项工作中用人单位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就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并达到工作要求。
3、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来体现。派遣员工(又称劳务工)经过努力工作或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转为正式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也是国家政策的趋向,而在实际用工中劳务工与正式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实存在差异。劳务工除正常工资、年终双薪及法定的福利外一般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及奖励。
需要携带: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财务审计报告》,即上一年度公司经营的情况和财务审计的情况,并且在经营情况和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上盖有公司的公章。
3、《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即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向许可机构报告公司内的劳务工的人数和工作人员的人数,以及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费的社保情况和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工的工作内容、用工期限和工作时间等情况报告。以及与每位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复印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
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1] 规定颁发。
百度百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