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况不同
1、简易程序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2、一般程序
(一)仅造成财产损失但具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即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轻伤以上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未在道路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
(四)对于交通肇事后一方逃逸的交通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处理不同
1、简易程序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的自行协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当然不是,要不然机动车驾驶人还有活路啊。呵呵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但实际实施过程中,公安机关一般按照:只要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违法行为,就认定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也可以说是,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从全责往下减轻责任,但不可能减到无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从无责往上增加责任,但不可能是全部责任。(故意行为除外)%D%A
一,适用范围
(一)简易程序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普通程序
上述以外即其他的,适用普通程序
二,交警人数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二)普通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