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贷款合同对方没签字有效吗?但是有盖章

2024-12-01 07:55: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这个文本比较模糊,许多地方看不清楚。基本判断,合同要素、条款具备,合同成立,但合同没有生效。

1、法定代表人一栏到底签字了没有?

2、你这个合同欠缺一个重要条款:即资金交付的约定,贷款人何时、何地、以何方式将4万元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3、综合来看,合同是成立的,但合同没有生效

4、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只能证明合同的客观存在,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无疑可认定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以证明合同巳经成立。

5、合同成立只是解决了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对于合同是否生效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则是合同生效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合同法》第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6、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还需有实际交付款项的事实存在,当事人之间才能确立债权债务关系。借款合同仅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存在,但不能证明合同生效。关键在于借款是否交付。如果已经交付,则合同生效,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如果未交付,则债权债务关系尚未确立。

回答2:

应该不算数,这种东西应该是原件章,这个是复印件,只能用来存档.

回答3:

一般的公司盖章即有效。
但有的合同是必须签字并盖章的。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若是明知他人盗用单位公章而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若是不知情则是有效的。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回答4:

您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所作出的行为即为公司的行为。您说的情况若对方是以公司名义与您缔结合同,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这种情况下应当视为公司的行为。反之,若对方法定代表人是以个人的名义与您缔结的合同,那么合同的双方及时您与他个人。还有一点就是看合同有无注明借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