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意思是:以事物作为形旁,取发音类似的字作为声旁组成新的字。
这句话出自《说文解字》,简称《说文》。作者为许慎。是中国第一部系统地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字书,也是世界上很早的字典之一。
文或字主要是起标声作用的造字方法。许慎说:“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所谓以事为名,即依事类而定其名字。是说在经某个事物定名而造字时,先确定它在万事万物中的属类,属类确定后就用表示这属类的文(或字)来作新造字的主义部分。
所谓取譬相成,就是根据口语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文或字来作新造字的标声部分。这样,主义和标声的两个部分相辅相成而构成新造的字。
许慎所举的江河二字,原本是为专指长江黄河而造的字,由于江河均属水类,所以都用“水”来作这两个字的主义部分,然后又根据口语中称谓江河的发音分别选取了读音相当的“工”、“可”来作标声的部分,于是就构成了江河两个形声字。
扩展资料
从汉字发展的角度来看,形声造字法不仅突破了象形、指事、会意造字的局限,找到了为许多元形可象、有意难会的事物造字的简便方法,更为重要的是,它弥补象形、指事和会意不能直接标声的缺陷。
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如果不能标示读音,是极不便于使用因而就不能持久存活下去的,所以在世界范围内,表意向标音的过渡乃是一切文字发展演变的共同规律。
中国的汉字虽然没有演变为纯标音的文字,但是由于形声造字法的发明和表声字的迅速增多,并很快在后来的汉字中占了绝对的优势。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汉字的标声功能也说明中国的汉字同样是在遵循共同的声化规律而发展、演变的汉字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中形声字起有很大的作用。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说文解字
“以事为名”的“名”是指名称、名号,也就是字音(古汉语中往往一字一词,这里的“字音”等于说“词的语音形式”)。《说文解字·口部》:“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春秋繁露·深察名号》:“鸣而命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管子·七法》“名也”尹知章注:“名者所以命事也。”就是说,某事物叫什么,也即人们称它为什么,这就是它的“名”,指字音而不指字形。而以“名”为字音,历时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