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且我方全责,我方的交强险在规定的赔付限额内,赔偿对方的人身伤亡和损失,包括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1.8万、0.2万。
超出交强险责任各分项限额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补充赔偿,如果赔偿后还有剩余部分,需由车主自行承担。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你说的太笼统了,首先要看责任,交强险1%和99%是没有区别的,只分有责无责,有责任强制赔付的范围是财产2000,人伤10000,死亡伤残110000,无责任赔付分别为100,1000,10000,商业保险是分责任的,一般次责30%,同等50%,主要70%,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就开始按照责任清分,有人伤的案件一般最后都要经过交警调解,保险公司按照交警调解的调解书赔付,人伤方面的赔款一般有: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伤残的还有伤残补偿金,需要后续治疗的还有后期治疗费,就你的案件我不是很了解情况,但是你需要注意的是1、医疗费用一般是需要医疗审核的,医疗费用是扣减和社保的一样,比如甲类药品全部赔付,乙类药物赔付80%,丙类药物不赔付等,和实际发生的金额会有一定的差额,是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的,2、误工、护理费用保险公司只按照户口来赔付,每个省都有自己的赔付标准,但交警调解的时候一般按照提供的工资证明调解,也会有差额,3、伙食补助是统一的4、伤残补偿金也要注意只按照户口赔偿,5、后期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只赔付70%。6、如果调解不成就只有到法院上诉了。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发邮件给我kk4574lo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