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赔偿责任,一般通过赔款解决;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等一般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
特征
(1)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是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不存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
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通常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不履行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行为,不返还不当得利的行为,无因管理不给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行为,接受遗赠而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的行为等。
(2)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
这个后遗症怎么理解呢?对方孩子傻了?呆了?疯了?如果单纯的头皮组织有个伤口,好了就行了呗,个人觉得学校最少担负60%以上的责任,你这边出点医药费,适当买点好吃的去看望下孩子,至于什么精神损失,让学校承担,再不行就打官司,
再者还是主要看对方孩子受伤程度怎样,要是类似与昏迷不醒的那就得另说了,毕竟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
不知伤情如何?
不是故意行为或过分顽皮行为,而是在劳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由学校承担善后。你方有致歉的义务没有赔偿的责任;
对方家长提出的这笔费用无任何依据(事实依据和政策依据),如果对方坚持要,让她到法院起诉索赔,由法院裁定。
亲你好,建议你经过法院判决,这样是最好的办法。
但是也不能这样的。你们可以商量。在医院做好检查。如果他说怕以后有后癔症。那么你也不用负责任。孩子的误伤。你已经给了医药费要是其他的家人。才不会给。大不了就去法院判决。该给的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