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陆刑法292的聚众斗殴的处罚对象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针对你所讲的情况,要想不被判刑,就要想办法证明自己不是挑头者、发起者,自己是被迫参加、碍于情面参加等等。
第二、另在公安机关侦办过程中,积极配合,取保期间,不要顶风做狼,老老实实,及时向监督机关汇报。 也只能如此了。
第三、木棍、酒瓶等可以算是持械,这点你小子算是栽了。只有否认自己不是首要分子,或者自己不是积极参加者,刚才第一点已经交代。
第四、其他实在没啥高招。当然“老爸是李刚”的情形除外。
第五、无论结果如何,以后切勿意气用事,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