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年检

2024-11-16 00:44:5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年检步骤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执业许可证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一份);
(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推荐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场所使用证明:无偿使用的提供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偿使用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七)董事会成员名单。

回答2:

其实找个会计代理公司就可以了,费用也没多少,主要是你不懂财务,做起来有点难。

回答3: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执业许可证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一份);
(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推荐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场所使用证明:无偿使用的提供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偿使用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七)董事会成员名单。

回答4: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根据当地的年检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扩展资料

第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