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的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以三级医院住院床位费为例,普通病房为43元/日,较之原有标准略有提高。与此同时,对原来没有支付标准的层流洁净病房、层流洁净简易病房、监护病房、特殊防护病房的价格进行了明确,分别为270元/日、100元/日、70元/日和70元/日。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床位费分别按上述标准下浮10%、2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