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已经合并为税务局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或使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还能用的。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
扩展资料:
通用手工发票填写要求:
1、付款单位:填写客户的全程项目内容:填写业务内容,相当与以前的品名规格数量什么的金额:就是每行的业务内容总额然后计算合计数并填写大小写金额最后把落款都填写上本单位的信息就可以了。
2、百元版的发票,每张发票最高限额开999.99元。如果你单位开具2万元的销售发票,要开21张发票(20000/999.99)。1-20张每张发票写960元比较合适,剩余800元写在21张的发票上。
3、项目内容上可以写数量和单价,也可以不写。如果销售商品的种类少,可以在项目内容上写明数量、单价。如果销售商品的种类很多,就不要在项目内容上写明数量、单价了,写一份商品销售清单附在发票后面就行了。
4、新版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使用的是干式复写纸,开具发票时不需要衬垫复写纸,应当按照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单联填开、转借、代开、虚开、超面额开具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手工发票至今是否还有效?
答: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公告(2016)2号)的规定,取消了原有的《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无效。因此,自2017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不得使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如在此前未使用完的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手写有效。
手工发票就是要手写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