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了,工厂要搬迁,我不愿意去,有补偿吗

2024-11-20 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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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四项,
劳动合同是规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
【2】单位搬迁是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
【3】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4】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改变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给你经济补偿。
按你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回答2:

由于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只是工作地,并不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故公司搬到南通你不愿意去,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并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离开派遣工厂后,你可以返回劳务派遣公司,要求并等待重新安排工作,待工期间,可依法领取当地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