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主要有各个部分都写成了复调形式的弥撒曲。经文歌(主要是宗教内容的)。器乐舞曲。复调器乐曲,如利切卡尔。世俗歌曲如牧歌、尚松等。代表音乐家有:奥兰多.迪.拉索,16世纪最重要作曲家之一,作有大量的宗教和世俗音乐作品。音乐风格灵活生动、精致而又多样化,精心处理音乐与歌词的内容和语调关系。
二、巴洛克时期(大致是从1600年至1750年),最早的著名作曲家应该是意大利人蒙特威尔第,他出生于1567年,被誉为“文艺复兴时期向巴洛克时期过渡中显赫的人物”、“歌剧改革之父”以及“十七世纪最出色的作曲家”。
三、古典主义时期是西方音乐史的第五个分期,是从1750—1820年,包括前古典主义和维也纳古典主义乐派。代表人物有莫扎特,作品有《安魂曲》、《费加罗的婚礼》 、《唐璜》和《魔笛》等。
四、浪漫主义乐派是继维也纳古典乐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流派,它产生在十九世纪初。这个时期艺术家的创作上则表现为对主观感情的崇尚,对自然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幻想。艺术表现形式也较以前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浪漫主义思潮与风格的形成与发展。代表人物有被人们称之为“圆舞曲之父”的老约翰·施特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