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是什么单位

2024-11-18 03: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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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管局有以下职能: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扩展资料

登记指南

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当事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状况的书面说明及房产测绘报告

7、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文件(决议)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产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受理—审理—复审—缴费—发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管局

回答2:

对全市城镇的房屋按照章程进行管理的机构。比如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责任;负责开展城乡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情况调查。

(三)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四)承担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 

(五)负责城乡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和房屋产权流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六)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对拆迁管理工作负责,以及房屋拆迁许可管理和房屋纠纷裁决,监督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和拆迁单位。

(八)负责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

(九)承办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登记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当事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状况的书面说明及房产测绘报告

7、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文件(决议)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产评估报告

参考资料:市局简介-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回答3:

房管局是事业单位性质。

房管局正常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一个局,主管房地产业如物服、开发、产权证、房屋买卖等等。

房产局的管理体制比较特殊,理论上应当是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但实际上,没有哪个省设置了房地产管理厅(局),一般来说隶属于建设厅,现在机构改革又改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大部分地区及以下的市县设立了房地产管理局,由政府直接管理或者为建设局的二级局,因为有收费,很多还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又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所以很不好说这个单位是啥类型,各地不一样,要看当地编制部门的规定。

扩展资料

房管局的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参考资料房管局_百度百科  

回答4:

房管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
  (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
  (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租赁、经营、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单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镇房屋纠纷的调处和有关政策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注销及设定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六)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政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