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2024-11-17 23:45: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表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证和审批意见
5、涉及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应依法提交相关材料
.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程序及提交文件,请参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登记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登记事项: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回答2:

办理个体户需要资料如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3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4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5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6经营场地证明
7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8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法律法规:
《个体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回答3:

个体工商户对于税务的规范性要求并不高,但不代表没有标准,如果有些细节问题没有处理好,一趟一趟的通知你往有关部门跑,还是会比较麻烦,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回答4: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回答5: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