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意思分别是:
(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购买,拆迁安置,赠予
就是说明你的房子是怎么来的。比如购买,拍卖,或者是自己建设或其他方式
房屋产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
(2)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3)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1)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2)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
(3)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4、抵押取得。所谓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
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2)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
(4)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5、继承取得。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