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人,我忠告你,律师在忽悠你。第一,律师从来不能对当事人说自己在法院有人,这样是自寻死路,这样说的要么是假律师要么是SB;第二,“起诉的时候只要故意让法院找不到男方,就可以把债务全归男方”,此说法毫无法律依据。
对于你们的债务问题,得看这120的贷款是以个人还是夫妻名义借的,若是以夫妻名义借的,你就得承担连带责任,哪怕是离了婚,银行也可向你追讨。若是以你个人名义借的,除非你能证明款项是夫妻共用的,否则你一个人承担债务。若是以你丈夫个人名义借的,同理,只要他不能证明款项是夫妻共用的,就他一个人还了。
即使律师通过手段在一审将债务全推给男方,难道男方是笨蛋,不会上诉?!
律师以律所的名义接案子,要签订授权委托合同,所收律师费在合同中有详细记载,一般是有最高限额的;其他的费用(如打点费什么的)需令签你们双方的其他协议来约定,内容有款项金额、用途、能否达到目的的不同结果。当然,协议不会明文写出行贿、打点什么的,一般是以“风险金”的名义。
现在有很多法律工作者打着律师的幌子接案子骗人,你看他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注意不是法律资格证书或其他的。离婚案件,律师收费是由夫妻分割财产的标的决定的。
个人认为,你得对这个所谓的“律师”小心点,就凭“法院有熟人”、“要送礼”这两项,到律协投诉,就可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谁让他犯律师大忌的,这么嚣张,法官也得避着他!
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离婚案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离婚,第一次法院很少有判的,基本都是调解,这算是一种习惯,除非你们有血海深仇,否则第一次上法院就能离成的非常少。第一次离不成的话,半年后再起诉,一般都能离成,这时候法院也不拦你们了。这是大多数离婚的程序。
如果你迫不及待地想离,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就象我所说的,原则上比较难。而你希望在第一次诉讼上就缺席判决,要是男方追究起来结果如何也很难预料。 另外,一次缺席一般会用延期开庭的方法,直接判决也非常少,除非这个法官真是贪得没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