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和恶意伤人有什么区别

2024-11-19 0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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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蓄意伤人和故意伤人,没有本质的区别,主要看造成的伤害后果。
蓄意伤人,如果经鉴定是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并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应损失;如果是轻伤,不仅要赔偿对方因伤害而受到的损失,还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蓄意伤人是指提前进行过策划的伤人,故意伤人是指现行的,没有经过事先安排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