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不执行的话你可以拿调解书到人社局反应情况,这种事情人社局肯定会管的,而且由政府单位出面和你单位协调会比你自己办要有用的多。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那你就只能走法院起诉这条路了。
一、仲裁委调解书下发后,如果双方在15日内无异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二、如果单位不执行,可以上诉到人民法院。
给仲裁委打电话就说公司不执行。既然不执行,你准备如何?那就全部换成钱来赔,强行冻结公司账面资金给你。
补交社保这块,你的利益最好拿到。你拿着劳动仲裁委的执行书又去社保局告,让社保局来催企业,不然企业会负担更大的责任和罚款(比如几十万或更大的罚款)。
如果你已经和公司扯皮了,你再签无固定劳动合同,你还是在这家公司工作,这个就比较难执行。你愿意公司不见得待见的事,看你怎么想,当然既然劳动仲裁已经下来绝对是单位的错。
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可以用劳动仲裁下发的调解书起诉你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