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都属于企业编制,是合同制的。如果是街道下派的,比如书记之类,可能是事业编制,也不绝对。如果是省聘大学生村官,是属于参照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实施单位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由此社区工作者没有编制不属于事业编制。
社会工作师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一般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目前的社区工作师,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区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社区工作师领取的报酬有:生活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金三块组成。
社区工作师一般有当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区工作师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罗万象的。所以,就目前而言,由于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指导工作的权力。因此,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编制的。但是,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试行“社区工作站”,如果是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对社区工作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领导,那么,有可能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者,也许会参照事业人员的待遇。
目前的社区工作者是没有编制的,属于合同制,5年签一次合同,连续签到2次固定期限合同就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直到60岁办理正常退休。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
社区工作者是仅次于事业编制的一个工作岗位,看似暂时无编制,却挺稳定的,待遇有五险多地有一金,同时有工龄工资,岗位职级津贴,年节有福利,还有诸如精神文明奖、年终奖等,同时基本全国所有地区,都会对退休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安排专项资金补贴。
社区工作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