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股东转让公司以外的人已经签好 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算成吗

2024-11-16 17:44: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算。首先有可能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其次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或股东会同意。第三股权转让最终应以工商登记为原则的,未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就没完成。

回答2:

先说结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未履行通知义务,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答3:

应该不行,其股东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你这样转让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份转让也得其他股东签名,否则过不了户吧。

回答4:

在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擅自转让公司股份是无法公司法的违法行为可以到工商局去告他让工商局制止他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为他是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公司内部的人有优先购买权

回答5:

如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受让,则可以,但其他股东反对,并要求受让,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