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屋租赁时一般会签订租赁合同,如果还没有到租期,出租人违约的,房屋承租人就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比例的违约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在租房的时候双方是有签订合同,但是租客可能因工作变动或是房东因个人的打算而要提前终止合同,这肯定是会给另一方带来相应的损失,于是另一方就要求对方支付自己违约金赔偿自己的损失,那么租房没到期违约金怎么算呢?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租客违约对房东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租房违约了,违约金按照租房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约金缴纳。
租房违约是应当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据了解,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
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房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2、租房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合同中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违约金进行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租房违约是应当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据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赁合同
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者违约金的金额方式,发生违约情况后,直接执行合同即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如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些出租者对租房者在租房合同上只标明了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时,只写租房者应该履行的法律责任,因租房者的原因需要停止租房合同时,出租人概不退还租金,并按全年房费50%交违约金,该种情况选,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所有解释权归给房东,对租房者是相当不利的,租房者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租赁双方的原因而使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发生上述行为,出租人除终止租房合同,收回房屋外,还可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