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提问是2010年的,此后法律进行了修改,为防止误导网友,现对答案进行修改!)
判刑面对的是刑罚,强制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刑罚和强制戒毒不会合并执行的。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坐完牢后再送入强制戒毒所执行。
要是犯罪了直接送看守所,什么样的毒瘾都戒了。判完后送监狱。看守所还花钱给人戒毒啊。本身就是最好的戒毒所。
是这样的,刑事案件的吸毒犯罪嫌疑人。如果毒瘾很大的话,一般会先送戒毒所生理脱毒一个星期左右,然后再转送看守所。这种情况一般仅限于案情比较重大的。另外就是直接送看守所,警察会告诉你挺过去就好了,免得再多关两年强制隔离戒毒所。从2010年开始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套餐”了,刑事大于民事,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只追究刑事责任。刑满后不会再送戒毒所了。你的那个最佳答案很荒谬!
先强制隔离戒毒。
按羁押时间计算,强制戒毒时间不计算在内,属于不同的强制措施。
一个吸毒的犯罪份子被判刑后,首先要送入监狱服刑。如果刑期大于强制戒毒期限,强制戒毒不再执行。如果短于强制戒毒期限,刑满后还要继续执行强制戒毒。
相关法律规定:
《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