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是自己写的,可以手写或打印,在起草协议离婚书时应该包括以下方面:第一部分:离婚男女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第二部分: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描述。第三部分:协议书的重要内容(一)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二)抚养问题。主要是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来说,一般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加身份号码,由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坐落的位置以及房产证件编号。对于动产的处分,如机动车需要写明机动车的牌照,发动机号等信息。对存款需要写明银行卡号、开户行、存款数额以及分配情况。(四)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五)隐匿转移财产处理;(六)经济帮助权。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短暂解决一方的生活困难的一些约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因此,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应该由男女双方自己事先写好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如果不清楚应该如何写,也可以去办理时在婚姻登记员的指导下书写。
扩展资料: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来选择,可以自己先写好,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现场填写,还可以找当地民政局相关人员代写。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己写好就OK了,你们一人一份。切记签名按指印。还怕出问题的话,可以去公证下。离婚的时候才要户口本什么的吧。写协议自己就OK,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财产和孩子的问题。
离婚协议收是双方达成协议的条件与情况下定立的一份书面协议书,简单的说:就是你们两个做出什么样的补偿或分割财产都写在这份协议书上,带上双方协议书,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彩色照片每人各两张,带到当地户口民证局办理协议离婚,一切手续民证局会教你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