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期,我国许多部落都有抢婚的习俗陆知迅。因此,女子选择夫婿,主要看该男子身材是否有高度,是否伟岸,一般以身高一丈为早此标准。当时,一丈约等于七尺,所谓七尺男儿即由此而来。据说,只有达到这个身高的男猛派子,才有可能抵御他人抢婚。所以,当时的已婚女子都习惯地称自己的男人为“丈夫”。
丈夫,zhàng fū ,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