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回答:
1、公安的这个理由没有依据,如果他们说你没有证明材料不给改,还有点道理。
2、你可以告诉公安,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公民有变更姓名登记的权利,你确实因为这个姓名生活不便、给自己和家人造成很多烦恼,强烈要求改姓名,如果不给改,你会找督察投诉或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至于是不是真的告他们,看情况发展,建议先找督察投诉,无效的再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因为找督察投诉处理快,复议或诉讼时间较长。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是起诉到法院后公安会给改、原告撤诉。
其实,改名不仅会给派出所户籍警带来大量的工作麻烦,也会对你本人的很多生活事宜带来诸多不便,像医保、社保、银行卡和存折等都要进行变更,所以公安慎重一些不要太生气,如果你确实想改就坚持一下自己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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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认为程序应当倒过来:你应先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问清改回父姓是否能改、需要哪些证明材料,然后再根据派出所的要求到原祖籍地A地找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
如果事先不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问清能不能办、如何办,你从原居住地开出证明后也很难说。
2、一般的,这种情况很难为你改姓。因为这可能涉及的不只是你一人,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如果是你在A地、与亲父家族在一起、或是你父亲还世的话,可能还好办些。派出所可能不会很痛快地答应为你改姓。
3、但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改名的权利,你确实想改的,可以多去几次,如果派出所不给改,可以找其上级公安局的主管领导反映一下,如果还不给改,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4、如果允许你改名,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证明你与亲父子关系的证明、你自己的改名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