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面诉状写好以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
扩展资料
原告应当写明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方式。 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方式, 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起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被告是自然人的, 应当写明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等信息; 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写明名称、 住所等信息 。
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 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起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格式(公民)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间可以依法提出管辖异议。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在不停止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6、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 当事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为使合法权益行到充分保护,最好聘请一名律师。
带上身份证、写好的民事起诉状、与诉讼有关的证据原件或复印件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提交起诉状。
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立案的,可以本人亲自去法院提交,也可以委托代理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提交,但委托他人代理时,应有授权委托。
原告或代理人带诉状、主要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件、被告的户籍资料,诉讼费去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基层法庭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