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正常劳动者,不适用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的项目还有,企业或者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三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不同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今年开始,河南省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划分出的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分别执行高、中、低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一定标准划分,河南划分出一类行政区域43个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郑州除中牟外,都是一类行政区域。 二类行政区域53个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9元,郑州只有中牟县执行这个标准。 三类行政区域63个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8元。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省辖市,执行这类标准的县、市比较多。 根据要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