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英国租借155年,于1997年7月1日回归。
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
第二次鸦片战争,清政府再次战败,1860年10月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
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香港全境被占领。
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
香港曾经被英国强行租用了157年,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的
可能有150多年了。
可恶155年了
2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