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提单上的收货人和进口清关发票收货人不一致的时候,首先需要看哪个是正确的,如果提单上面是正确的可以直接更改下进口的invoice与其一致,方便客户去清关;
如果提单上面的收货人是有问题就尽快的安排进行改提单,当然这个一般是会产生费用的大约1000RMB,当然尽量还是不要出现问题;
还有一个就是就算提单上是错误收货人人问题也不大,只需要把invoice改成跟提单一致即可的,所以这种情况不算什么大问题的。
而且商业发票上的收货人信息和提单上的收货人信息不一致是不会影响退税的,因为提单不是出口退税单证,一般不会影响出口退税。但是提单是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若主管税务部门核查时有疑问,企业需以情况说明即可;
所以综上所述你这种情况基本上是问题不大的。
进口清关发票上不用体现SHIPPER的,只要有买、卖双方就可以;至于提单上的通知人与发票中的收货人不一样,这种情况很正常:提单中收货人(CONSIGNEE)本来就没有明确,且通知人(NOTIFY PARTY)只起通知收货人提货的作用,它不一定是实际的收货人。
你说的这种情况我怎么这么迷糊啊,委托人也就是发货人好像应该是一个啊?难道B所在地不是目的地,只是一个中转途中的代理?而C才是真正的目的港收货人,要是这样的话,这好像是属于转运了.....很麻烦.......最好不要这样做,直接从A到C那........
不可以 必须是SHIPPER提供的清关发票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