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强制戒毒
危害身心
(1)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3)毒品危害人体的机理
中国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灯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2]
(4)影响寿命
据国外有关部门统计,吸毒者多数短命,一般寿命不超过四十岁。
(5)助长传染病
吸毒不仅损害本人健康,还会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原因是静脉注射毒品者共用不洁注射器造成艾滋病感染率极高,特别是吸毒妇女,更是传播和感染艾滋病的高危人群,这是由于吸毒者本身可以造成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此外,吸毒妇女为了获得购买毒品的金钱,不得不沦为卖淫女,而成为各种性病和感染传播的高危人群和重要感染源。
拓展资料:
复吸现象不仅在吸毒人群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且这也是禁毒工作一直希望解决的难题。复吸不仅是戒毒者简单的个人问题,更有复杂的社会原因。要降低复吸率不仅要戒毒者自己有顽强的毅力,更需要家庭、社会等各方的关怀与政府的大力支持。
戒毒者的生理戒毒虽然痛苦,但是自愿戒毒康复医院所往往采用的是“昏迷疗法”、“美沙酮递减法”等,已远不如“自然戒断法”痛苦。这样在7-10天内,生理理论上讲已能摆脱毒品。但实际呢?从我们与这类吸毒者接触中了解到,没有经过康复期的戒毒者,是肯定会复吸的!
稽延性戒断反应对于戒毒者是比生理戒毒更难也更痛苦的阶段。在此段时间里,戒毒者长期仍会有许多生理遗留症状存在,如全身疼痛、顽固性失眠、焦虑、无食欲、骨痛等等,造成戒毒者难以度日,极易复吸。许多自戒的案主由于忍不住身体的疼痛,在刚出自戒所回家的路上就重返吸毒之路。
心理对毒品的强烈倚赖,即使躯体的倚赖症状消除了,精神倚赖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仍不易消除,强烈地存在着一种对毒品的心理渴求。开始还能克制,如果处于有利环境,再加上坚强的毅力,“心瘾”会淡化。但如果有不利的因素、前途无望、或心理压力难以承受的时候往往会克制不住毒品的诱惑。一些案主仅仅在几次面试失败后,就感到人生无望终于又一次拨通了毒贩的电话。
由于吸毒者对家庭的伤害不仅仅是财产上的,更是在精神上给一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有多少家庭为此而破裂。亲人对他们戒毒失去了希望与信心,亲情对他们的抛弃,更会让他们在吸毒的道路上“义无反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复吸
社区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相比,自由很多,但戒毒效果不是很多,全靠自己的自制能力。 相关法律规定: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扩展资料:
社区戒毒期间复吸
4月7日,省内某知名医院的精神科医生邓某因在社区戒毒期间复吸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送往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其进行2年强制隔离戒毒处罚。
省内某知名医院的精神科医生邓某,上班之余爱好打牌。
他第一次接触毒品是在2011年,当时因打牌时感觉精力不集中,且知道冰毒、K粉等毒品能提高兴奋度,他自以为是精神科医生,对精神类药物有较深认识,认为少量吸食不会成瘾,于是在朋友怂恿下吸食了冰毒,当时感觉精神特别好,打了一个通宵牌也没有瞌睡。
自此,他每逢打牌都要吸食少量冰毒,而且逐渐上瘾,加大剂量。
2013年5月,邓某在家中与他人一起吸毒被查获,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8个月。刑满出狱后,他到其所在社区接受为期3年的社区戒毒。2014年10月,社区通知他到派出所进行例行尿检,结果发现冰毒检测再次呈阳性,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
在公安机关的脱毒基地接受几个月的强制脱毒后,邓某被送往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为期2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强戒期满后,他还得在社区接受为期3年的社区康复。
民警说法
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刘杰介绍,《禁毒法》第38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本案中,邓某刑满出狱后虽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也与社区签订了戒毒协议,接受为期3年的社区戒毒。而他在此期间再次吸毒,故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有温情的一面,更有威严的一面。邓某在社区接受戒毒,本应痛下决心,好好改造,结果毒瘾难除,再次复吸,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其教训应引以为戒。
会被强行的戒毒的。
不管是通过什么手段或者是什么标本检测出来?只要是呈阳性,就会要求强制戒毒,本来吸毒这里的身体有很大的伤害害,所以人家强制戒毒也是为了你好呀
通过尿检呈阴性反应,而通过毛发检验呈阳性反应的,不符合强制戒毒决定。
强制戒毒决定由尿检呈阳性为准,尿检呈阴性而毛发检验呈阳性的,公安机关应对其作出教育或口头警告。
如尿检呈阳性反应的,公安机关则有权利将其作出强制戒毒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