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在执行其他合伙人或者股东在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财产份额时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在同等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或者股东享有有限购买权。合伙人退伙前对外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如果是资不抵债有限合伙人也只承担有限责任,无效合伙人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