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住宅倒塌多年未建,现申请原地建房却被政府告知是基本农田,我该怎么办⏶?

2024-11-08 08: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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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办法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这么说吧,你家申请并批准了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仍是集体的。若干年后宅基地倒塌超过两年你家都没有理睬,那么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自动收回。假如此时你家没有地方居住了,若仍为本集体成员可再次申请宅基地。若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无权申请宅基地。若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但已有一套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制的原则,不予受理宅基地申请。宅基地是免费申请使用的,同样也是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