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北京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2024-11-08 0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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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4、劳模入户北京:在北京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

5、北京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6、华侨、留学生申请北京户口办理条件

7、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办理条件

扩展资料:

提交资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参考资料:

北京户口---百度百科

回答2: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回答3: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回答4:

1、关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以前北京办的第一批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两年期的 (据说是2003年6月30日之前办理的),这种两年期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一年,是可以通过单位办理北京市户口,需要符合条件,需要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同一机构办理。以后的3年期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没有以上权利,不能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来办理北京市户口,只能重新申请办理人才引进,需要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2、办理人才引进的手续及条件: (1)办理外地人才引进条件: 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b)在国内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所需材料 a)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的认定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 c)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时间至少3年) d)引进人员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 e)引进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原单位同意调出信、近期鉴定 f)引进人员已婚者爱人一方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g)爱人一方在京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区县、局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h)爱人一方完整人事档案、原单位同意调出信、近期鉴定 i)引进人员所在单位的申请报告 j)(以上所需证书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3)程序 a)持材料到中心(我的是朝阳人才中心)审核 b)领取表格(引进表1人1份,调动表1式3分)填写并盖章、、 c)上报材料及表格 d)报区、市人事局审批 e)批复发调令 f)办理户口及人事关系转入

回答5:

上面的人都是给你乱答的,他们可能都不是北京本地人(四川生活的人给你回答北京政策胡来)

北京户籍特殊严控你这问没任何准确答案

必须亲自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但如有北京户籍的父亲去世你母亲想迁入可能够呛,因为婚姻关系终结,按照夫妻投靠办理可能无法办了,婚姻关系没有了父亲户籍也要注销了。因为你父亲是转业的又是军产是否有特殊政策那不清楚必须亲自咨询相关部门为准,网上不会有准确答案的

但如你是北京户口了那未来你母亲退休可申请投靠你的北京户籍,具体咨询你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去

以上仅供参考,务必你们亲自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如你父亲户籍不在这房子上那还要去你父亲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