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到期了能继续吗

2024-10-22 16: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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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专利权到期可以续展吗?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很遗憾,专利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延续的,该专利进入公共领域,成为无法律效力的公开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实施了。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专利权的这 一特性是由其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的。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谋求发明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二、具体情况
  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并不等于说,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已有了独占实施权。依照专利法第8条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记过审查批准,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正式产生,专利权人才有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就发明专利而言,由于该发明的内容在作出授权决定前(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 月)已经公布,申请人的竞争对手已有可能了解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内容,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了威胁,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 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明确的是,专利权与商标使用权是两种不同的类型,对于商标使用权来说是可以通过续展来再次获得使用权,但专利权是只要二十年或者十年的使用期限,超过期限后就无法再次进行申请,但自己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过是开放性使用。

回答2: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2001年7月,我国施行了新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比原专利法的有所延长。因此,根据原专利法授权的发明专利尚有效的,其保护期限相应延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0号)的情况,现将公告摘录如下:

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70条的规定,现就一部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199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其专利权期限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二、上述发明专利权延长期限的,专利权人应当按照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缴纳年费。

1986年12月11日至1987年1月11日期间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人希望延长期限的,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继续缴纳年费即可。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1月11日前缴纳第16年度的年费,第16年度到第20年度的专利年费为每年8000元。

回答3:

回答4:

1、是的,专利有效期满后不再具有独占性,别说是仿,就是完全相同也不属于侵权
2、可进行版权登记,或申请外观专利。

回答5: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其10年,到期进入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