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卡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但可在外地使用。我国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按行政区域划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社会保险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办社保卡属于具体的社会保险工作,需要由户籍所在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