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类型可以前得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本上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他确实有。
第1种情况有限,责任公司为特殊的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说这个公司完全由他本人注资,没有另外一个股东,比如这个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万,包括房产包括专利,包括流通资金,全部都是这一个人注入的,那到时候如果这个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这个公司的股东就要对这个公司的债务呈现连带责任,因为你这个情况就和特殊的合伙了,公司普通的合伙公司本质上是差不多的,你的债权人肯定是都找你,因为没有其他的股东。
第2种情况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量超过两人有其他的股东,但是公司的相应债务是由个人所导致的,比如说公司是你在经营其他人没有经营,然后由于你的经营策略失误导致了公司的破产清算,那大部分的债务都会落到你的头上,虽然法律上可能没有这么明说,但是其他的几个出资人是绝对不会承担这个债务的,因为人家投了钱你是经营者,你应该掌握一定的股东份额,然后你没有经营好。
大部分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你投了多少钱就以这个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些钱都赔光了,那你就没有责任了,在民间的这种资本运营的情况下,他很难真的一点责任都不承担,比如说这个公司就是你们三个人成立的,然后500万的初始资本都赔没了,公司现在只有负债没有钱了,那这个时候其他的几个债权人就是找你们要账,不可能说公司破产了,他们就一分钱都不要了,这是不现实的吧。
按照公司股份承担责任,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3、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于他人或以其股权投资于其它公司的行为,对公司的资产不产生影响。即使股东没有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也不能将其对股权的处分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这些股东应该是在公司欠了很多的债的情况下,最后破产了,需要承担责任,